说句心里话,你愿不愿写病历?
2016-07-13 文章来源:嗵嗵e研 点击量:1854 我要说
近来有医生调侃:“病历是个很神奇的东西,当你打开它看着空白的纸面,你会发现:自己指甲该剪了,肚子上肉好像多了一些,该泡壶茶了,垃圾没扔……”
与此同时,医生写病历时还得小心医保开药别开多了开重了,要掰着指头一个个算。更可恶的是,写错了病历还要扣不少钱!青年医生本就不多的工资愈发捉襟见肘......
于是,一直以来,医生们都把熬成主治医生当成脱离苦海,因为再也不用管床、写病历了。
可是,病历的重要性咱们也耳熟能详——
是临床医师进行正确诊断、抉择治疗和制定预防措施的科学依据;
是考核医务人员医德、评价医疗服务质量、医院工作绩效的主要依据;
是执行各项制度和规范的真实反映;是医疗事故鉴定、医疗保险赔付的重要书证;
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医疗文件。
所以,现实告诉咱们,病历这东西,一定要写!!!
告诉自己:那是你的奏折;那是你的江山;那是你的子民;然后瞬间清醒;朕要做一代明君,扶朕起来,朕还能写,还能收……
可书写过程繁杂,费时费力也是医生们共同面临的问题。面对这样的现状,我们曾想过这样一些办法↓
简化病例
近些年来,简化病历的呼声是一浪高过一浪。
简化病历,当然可以节省一些时间,也可以在这些本来用于写病历的时间里把医生还给病人。让医生能有更多的时间看病、思考患者病情、与患者交流、为疑难病例查找最新的医学资料。
可是,当下繁复病历的意义很大一部分其实已经和医学无关,主要用于防范医疗纠纷。所以中国的病历书写很大一部分不是医学的需要,而是司法、政治的需要。
面对这样的现状,要想简化,又谈何容易!
电子病历
2010年9月,卫生部下发通知,要求全国部分医院和部分区域开展电子病例试点工作。从医疗信息化发展的总体趋势看,电子医嘱的推广是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意义。
电子病例的出现不仅打破了“手写耗时”的窘境,同时也化解了“天书病例”不易辨识的难题,成为近两年各界热议的焦点。
可是,5年过去了,如此便捷的电子病历却还是有不少问题出现。
不少医生表示医院要求手写一遍、电脑再录一遍费时费力,上班时间写病历占用60%时间,看电脑多过看病人。且两者经常不一致,护士执行起来不方便,医嘱开始时间滞后,医嘱说明不完整,电脑签名与实际开医嘱者不相符,出院带药医嘱不明确等等等等。
自从电子病历变成简单的复制、粘贴后,女病人有了"前列腺增生",男病人也会"月经不调",笑话频出,这不禁让人疑惑,这是在"解放"医生还是害医生?
同时,由于医院业务流程、共享数据等没有统一标准,各医疗机构之间的信息不能对接将成为共享的最大障碍。再加上传输的渠道、质量等因素,远程医疗、图像互传等可能会产生信息失真、衰减的现象,这对治疗效果而言,将会大打折扣,甚至会出现医疗事故。
“我最多一天写过11份住院病历,一上午看了74个患者。现实让我有时只能用流水账来完成病历这份“作业”。
——网友lenjin
“医院出了新规定,要求现病史必须超过8行,否则一律重写。如果患者发病时间只有半小时,无论如何也不可能写到8行,难道让我们编吗?”
——网友lijosh
我是一名外科医生,我们医院是一家三甲医院 。我差不多一个星期值班2次,值班时一天来7—8个病人是普通情况,有时候一天来13—15个,还要手术,经常24小时都睡不了觉,病历书写超过60%的时间,真的太累了。强烈呼吁病历书写应该尽量简化,否则我们就变成和电脑打交道远多于和病人打交道?怎么能做好医生最重要的工作———诊断和治疗?怎么去做科研?"
——匿名网友
医生要花多大的精力在病历上?网上调查显示:医生每天花在写病历上的时间长达4小时,为8小时工作制的一半。深圳的张医生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在手写病历的情况下,一名熟练医生接新入院且病情比较平稳的患者,书写住院记录和首次病程记录约需两个小时,而医生一天一般要接诊3~20名不等的新患者,用于记录病历的时间可想而知。
“对医生来说,最困难、工作量最大、耗时最长的不是诊疗,而是书写病历,这不能不说是对医生工作的讽刺。”张医生说。
各个层面对病历的检查是迫使医生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应对”的原因之一。病历是医疗过程的记录,应该包括医生对病情的分析和判断,患者的病情需要医生经过检查、分析、判断才能够最终确诊,甚至有时病情复杂无法确诊。在这个过程中医生的疑惑和错误判断不可避免,而病历检查往往要求病历“整齐划一”,或越详细越好,陷入了“高、大、全”的怪圈,医生需要记载的内容越来越多,病历也就越变越厚。
如果病历越来越没有“个性”,千篇一律的按照要求进行流水作业,在增加医生工作量的同时,无形中还会扮演阻碍医学进步的角色。
随着西医的引进及发展,医学逐渐从经验医学过渡到循证医学的时代,病历的传承作用被逐渐弱化,各种检查结果成为科研的重要数据,大量病程记录对科研的作用不断减低。如果说对患者的后续治疗有指导意义,出院小结比大量的病程记录更具有实际意义。
提到病历就不得不说其在医疗纠纷中的重要作用。王岳介绍说,在司法实践中,能够证明医生治疗经过的最重要证据便是病历。根据证据规则中的距离原则和留证原则,谁离证据越近,谁就要对事实承担举证责任;谁越具有留取证据的便利,谁就要对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在医患法律关系中,毫无疑问医方在举证上责任要大于患者。
“做了几十年医生,最终不会写病历了——怎样才能经得起检查又经得起患者告?祈盼给医生一个晴朗的天空,放下心来与病魔斗争。”
——网友trump
“病历作为证据时弱化了主观病历的主观性:考虑到了不良结果是医生“明知不可而为之”,没有考虑到是医生“疏忽大意”,结果就导致了主观病历不敢“主观”。”
——网友redekafeinuande
那么,面对如此种种问题,医生又该如何对待和处理“病历”这个头疼的东西呢?您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