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4个场所”纳入药物滥用监测范围 深圳增加药物滥用监测点
2012-06-20 文章来源:中国医药报 点击量:1061 我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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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深圳市禁毒办下发通知,把药物滥用监测工作延伸至拘留所、看守所、收容教育所、第一劳教所等4个场所共计18个单位。深圳也成为广东省首个将拘留所、看守所、收容教育所纳入药物滥用监测范围的城市。
据悉,深圳市从2002年开始在公安机关设置的强制戒毒所、司法机关设置的劳教戒毒机构、卫生部门批准开设的自愿戒毒机构、美沙酮维持治疗门诊开展药物滥用监测工作,并于2007年6月实现全部在线上报录入《药物滥用监测调查表》。自2006年开始,深圳市编写年度药物滥用监测报告书,成为全国第一个编写年度报告书的地市级城市。
但深圳市药品医疗器械评价中心在近几年的监测实践中发现,监测数据全部来自强制戒毒机构和美沙酮门诊的已经开始戒毒治疗的人员,但未强制或主动戒毒的吸毒人员数据始终未能获得,监测数据不能完全反映深圳市的药物滥用现况。为此,该中心积极与市禁毒办沟通,建议将拘留所、看守所、收容所、第一劳教所4个场所也纳入到药物滥用监测范围。禁毒办数次召开协调会议,并正式启动了4个场所18个单位的监测工作。这将是强制戒毒机构监测数据的有效补充,可使监测数据更全面,更能真实反映深圳市药物滥用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