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将12种疾病纳入新农合大病保障

2012-10-24 文章来源:健康报 点击量:1227   我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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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获悉,该区卫生厅与财政厅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将血友病等12种病种纳入新农合重大疾病保障范围试点工作的通知》。从9月1日起,试点地区参合者患这些疾病时,可以按70%左右的比例报销,重大疾病保障病种的最高补偿达15万元。

  据介绍,列入重大疾病保障范围的病种为血友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唇腭裂、肺癌、食道癌、胃癌、1型糖尿病、甲亢、急性心肌梗死、脑梗塞、结肠癌、直肠癌。该区2011年新农合基金累计结余率达50%以上的统筹地区,都将纳入试点工作。具有保障病种诊治资质和诊治条件的各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均可作为保障病种的定点医疗机构。

  《通知》规定,对这些病种实行单病种定额(限额)付费管理。对暂未实行单病种定额(限额)付费管理的,按实际发生的医药费用按比例进行补偿。另外,重大疾病保障要实行即时结报,患者向定点医疗机构支付其自付部分费用,其余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先垫付,再与新农合经办机构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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