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三年医改阶段性目标完成率达105.61%

2012-05-10 文章来源:金衡网 点击量:1277   我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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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提示:在三年医改即将收官之际,青海省作为西部欠发达地区,给各族群众交上了一份满意的答卷。三年来,在青海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青海省扎实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努力构建让改革成果普惠民生的体制机制,三年医改阶段性目标全面实现,多项措施率先于全国,让各族群众实实在在地享受到了改革的成果,百姓幸福指数节节攀升。

  医改阶段性目标如期实现全民医保基本建立

  今年年初,省政府组成7个考核评估组,对各地2011年度医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考核评估。考核评估的结果令人振奋——经综合考评,总体完成率达105.61%,提前1个月超额完成国家规定的任务。医保参保率、基本药物基层全覆盖、扩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等17个项目指标超额完成了国家规定任务;城乡居民医保州级统筹、提高政府补助标准、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大宗非基本药物和一般医用耗材统一招标采购、建立医药分开的管理机制等7项改革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

  自2009年启动实施医改工作后,青海省根据国家政策,结合青海实际,紧紧围绕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看病远”这一总体目标,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原则,全省上下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完善政策,加大投入,凝神聚力,奋力推进,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实现了基本医保制度覆盖城乡居民,保障水平显著提高;基本药物制度实现基层全覆盖,建立了药物省级集中招标采购新机制;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任务全面完成,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有效提供,均等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取得实质性突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全面完成,新的管理运行机制基本建立。

  家住西宁市小桥的黄玉英患感冒来到城北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打点滴,在注射室内,早已坐满了打点滴的居民。她打了三天的点滴,只花了一百多元。而在没实行基本药物制度以前,要花二三百元。从卫生服务中心就诊人数的增加也不难看出,一些患者正由省级大医院逐步向基层医院转移。医改实施以来,全省个人卫生支出比例由45%下降到30%,基层医疗机构门诊、住院次均费用分别下降了24.7%和22.7%,基本药物中标价平均降幅达49.45%,累计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7.3亿元,超额完成国家规定任务。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州地市级统筹,提高政府补助标准,建立居民医保缴费结转制度,将药物和医用耗材全部纳入省级集中招标采购配送,基层医疗卫生综合改革突出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经费政府全额补助、收支“两条线”管理,推行试点公立医院医药分开,组建药品监管中心,县级试点公立医院推行综合改革,取消药物加成,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村卫生室实现基本药物全覆盖,大幅度提高村医补助等方面走在了全国前列,为全国医改提供了有益经验。制定出台了“1主7辅”的医改配套文件,各成员单位制定出台了40余个支撑性文件和配套方案,为深入推进改革提供了系统性的政策保障,政策体系日臻完善。三年医改原计划投入资金104亿元,实际投入114.8亿元,比原规划增加10.8亿元。特别是2011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共安排各类医改资金29.4亿元,比2010年增长了31.8%,资金投入大幅增加,有力保障了医改各项任务的实施。我省医改组织领导机制、医保政策突破、基层医疗机构综合改革制度创新、村卫生室“网底”功能夯实、药物招标采购新机制、一次性取消县级公立医院药品加成、建立专项人才奖励机制等特色亮点工作得到了国家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

 “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成效明显 群众得到了实惠

  史大娘是湟源县和平乡蒙古道村的低保户。2011年9月,她在湟源县人民医院做了甲状腺切除手术,花费医药费用1.23万元。出院后,通过新农合报销和民政部门医疗救助,史大娘报销了1.1万元住院费。一项项惠民的政策,一个个创新的制度,惠及了群众,温暖了患者的心。大家都说,现在上医院看病心里不慌了,钱包也不紧了!

  在医改工作中,保基本成效明显。我省扩大了基本医保覆盖面,全省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参保参合率分别达94.4%、92.5%和96.13%;取消了省内户籍限制,允许城镇居民异地参保,并实行个人缴费结转制度;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人均筹资标准由154.3元和220元提高到了300元,政府补助资金比国家规定要求超出60元;实行了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五统一”,推进了医保城乡一体化;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到71%,门诊费用支付比例平均达到61%;完善了大病医疗救助,住院医疗救助自付部分一类、二类、三类救助对象,救助比例分别提高到了100%、90%和85%;全面实施了13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8项重大公共卫生项目,人均经费标准由15元增加到25元,公共卫生服务受益面明显扩大。

  强基层在医改中扎实推进。全省共有1054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得到改造建设,在全国率先开展乡镇卫生院职工生活周转房建设试点;三级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培养规划启动实施,累计组派52支帮扶团队对口帮扶州县级医院,共有22家省州县医院与北京大学人民医院、中日友好医院、301医院等,还有北京、上海、广东、四川、浙江5个省区的医院开通了远程会诊系统。

  民和县马场垣乡团结村村医马祥林掰着手指算了一笔账:“现在我一年能领到1万元的补助,加上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收入达到3万元左右,家里供两个大学生不吃力了,我也就安心为村里的群众防病治病了”。建机制在医改中逐步完善。我省在全省所有政府举办的304个乡镇卫生院和30个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施了基本药物制度,4243个行政村卫生室全部实施了基本药物制度,并实行零差率销售,实现了基本药物基层全覆盖;建立了药物招标采购新机制,实现了药物中标价格的大幅度下降;建立了稳定长效的政府补偿机制,各级财政全额拨付基层医疗机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基本药物零差率经费缺口以及增加的村医补助经费,村医补助由过去每年农业区5000元、牧业区60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8000元,同时每年发放1000元水电暖补贴,对取得中专以上学历和执业医师资格的村医再增加1000元的补助,全省村医年收入达1.5万元左右;全省基层医疗机构统一调整一般诊疗费标准为8元,个人只承担1元;取消14所改革试点县级公立医院药品加成,实行人才专项奖励。去年全省基层医疗机构诊疗量增长17.79%,次均门诊和住院费用分别下降24.73%和22.7%,呈现出“一增两降”的良好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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